2008年10月29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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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稳定创平安就是促科学发展
——省委政法委机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侧记
本报首席记者 朱兰英  

  10月26日,星期六,傍晚5点半。天下着蒙蒙细雨,给杭城增添了深秋的清冷,然而省委政法委的会议室里气氛热烈。学习、讨论,再学习、再讨论……从省委政法委机关动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这样的场景记者早已不再陌生。这是一次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会议进行了整整一天。
  “每一次认识的深化,都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30年前,如果没有真理标准的讨论和思想的解放,就没有改革开放,就没有今天中国的发展。现在,我们到了历史发展的关键时刻,科学发展观创造性地回答了‘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的问题。”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宋光宝深有感触地说,通过学习讨论,大家进一步深化了对科学发展观的深刻背景和科学内涵的认识,加深了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论认同和感情认同。
  讨论中,大家不约而同地回顾了之前省委副秘书长、省委政策研究室主任陈一新来政法委机关所作的专题辅导报告。报告对我省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历史背景、浙江发展所遇到的问题和挑战作出了科学的分析,引人深思。大家认为,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谋求发展,在经济转型升级中谋求发展,是省委立足浙江实际作出的科学判断,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
  浙江的发展需要一个平安稳定和谐的环境。政法部门承担着双重角色,既是科学发展的实践者,又是科学发展的捍卫者。“稳定是发展的内在要义。因此,我们抓稳定就是抓发展,抓平安就是抓发展。”“平安是最大的民生,最重要的发展环境。”“政法机关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自觉维护社会长治久安,努力为科学发展提供服务保障。”……与会的所有人都感受到了肩上的重担。如何为浙江的经济转型升级创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如何切实保障民安服务民生?随着一个又一个问号的提出,大家苦苦寻求的答案也越来越清晰。
  ——要进一步深化平安创建。“和谐促进工程”从一个社区走向了全省,在总结完善之后,正在成为全省的经验。当成千上万名“和谐促进员”守护着家园的平安时,平安建设的基层基础一定会更加夯实,和谐的因子一定会植入城市乡村的每一个角落。
  ——要进一步创新维护稳定新机制。重大事项风险评估机制的调研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这一机制意在为重大事项设立维护稳定的“门槛”,从而减少因决策失误、决策不科学造成的不稳定,促进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
  ——要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逐步走向规范,动态环境下的整体治安防控能力不断增强,新形势下的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工作也在积极探索当中。
  ——要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工作。把案件评查作为执法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和内容,将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执法工作起到良好的作用。另一方面,积极探索执法巡视制度,通过巡视的方法了解群众对执法状况的评价,发现执法工作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
  每一项工作措施的确立,每一个新机制的探索,都立足于更好发挥政法委的职能作用,都针对着政法工作重点需要解决的问题。大家认为,这正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所要达到的目的之一。
  据悉,截至昨天,省委政法委推出的十大举措进展顺利。昨天下午,省委党校副校长郑仓元教授到政法委机关作专题辅导报告。这已是省委政法委机关学习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的第三次专题辅导报告,触发了政法委机关党员干部的进一步思考。